根據《二〇一五年全省職稱工作意見》中“完成全省各級各類專業技術人員信息的收集統計,建立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庫”的文件精神,我處2016年已開展存檔人員職稱信息錄入工作,但因近期“河北省職稱信息管理系統”升級,根據《冀職改辦字[2017]14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職稱(專家)管理系統升級和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所有職稱信息在我處錄入人員重新完善信息并提交。
信息錄入范圍:
1、 人事檔案在我處存放的人事代理人員(以下簡稱“代理人員”)的職稱信息;
2、 代理人員現任職稱信息,即最高級別職稱信息需要錄入;
3、 代理人員的現任職稱如果由外省評審取得或企業內部評審取得的,不在本次信息錄入范圍之內。
此次信息錄入人員分為兩類:
第一類、2016年之前取得初中高級的職稱信息已在我處錄入人員:
2016年已在我處錄入職稱信息人員,現需登錄“河北省職稱信息管理系統”(http://zcgl.hebpta.com.cn/),請您登錄個人賬號完善信息并提交。新版河北省職稱信息管理系統中“留學經歷、工作業績(成果)、著作(論文、報告)”為選填項,如本人有填寫需求,需提供填寫內容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提交至我處。
第二類、補錄職稱信息錄入人員(2016年之前未錄初中高級職稱人員)
所需材料:
(一) 現任職稱是通過我處上報各評委會并最終取得的(包含初聘、認定、換證、中級、高級、正高級)
1、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 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
3、 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
4、 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
5、 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 現任職稱不是通過我處上報評審材料并最終取得的
1、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 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
3、 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
4、 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
5、 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 評審表或初聘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7、 加騎縫章紅頭文件復印件(即現任職稱審批通過文件)或者是取得職稱的評審機構出具的證明(初聘)。
(三)現任職稱為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審計、統計、軟考、衛生、翻譯、2015年通信)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
3、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
4、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
5、 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考試成績網上查詢頁,加蓋現單位章。(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可查詢)或資格考試人員登記表,加蓋現單位章
(四)如以單位名義集體錄入職稱信息,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 單位名稱 職稱信息錄入明細表》電子版及加蓋公章的紙質版各一份 《單位名稱職稱信息錄入明細表》.xls。
三、 信息錄入流程
1、 攜帶上述材料到我處登記基本信息;
2、 到我處登記基本信息后次日,方可登錄河北省職稱信息管理系統(http://zcgl.hebpta.com.cn/),錄入本人詳細職稱信息; 點擊查看《河北省職稱信息系統個人操作指南》.docx
3、 我處審核后,再次登錄河北省職稱信息管理系統,查看是否審核通過。審核通過的,表示職稱信息錄入成功;
4、 審核未通過的,按照系統提示的未通過原因,修改后再次提交后等待審核,直到審核通過。
四、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17.06.10(周六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溫馨提示:
1、 首次登錄河北省職稱信息管理系統個人界面后,請立即修改個人密碼,以免他人登錄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信息錄入、審核未通過期間檔案請不要轉出,以免影響信息審核。
3、以單位名義集體錄入職稱信息的請提前與我處預約,預約電話400-607-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