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做好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名稱過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名稱過渡工作的范圍和對象
(一)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市教研室、縣級教育教學研究與教師培訓中心和校外教育機構中在職并已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二)人事檔案在我處存放;
備注:對已取得相應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由于工作崗位變動脫離中小學教師崗位改做其它工作的,保留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再過渡到新的職稱(職務)體系。
(三)代理人員的現任職稱如果由外省評審取得的,不在本次過度范圍之內。
二、辦理時間:
2016年6月2日至6月15日將所需材料交至我處(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所需材料:
(一)符合過渡條件人員名單在學校(單位)公示5天的圖片或網絡截圖一式兩份,加蓋學校公章(須體現出公示期);
(二)加蓋學校公章的《河北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名稱過渡登記表》一式三份;
(三)加蓋學校公章的《河北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過渡人員一覽表》一份;
(四)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五)評審表或初聘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需從檔案中借閱,則在單位公示完成后本人持加蓋單位公章的公示圖片或網站公示截圖及本人身份證到我處借閱);
(六)加騎縫章的紅頭文件復印件一份(所需過渡職稱是通過我處上報初聘、省人才初聘、我處或省人才上報評委會取得的不需提供此項)。
四、表格及文件下載
(一)《河北省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名稱過渡登記表》
由于中小學教師職稱過渡工作意義重大,且時間緊任務重,請各存檔人員及單位高度重視,認真學習冀人社發〔2016〕12號文件精神,嚴格按照規定時間進行公示、上報過渡材料及其他后續工作。
河北搜才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6.02